防疫进行时(二):都昌县检察院九大举措积极防控疫情

根据中央、省、市、县及最高检、省院、市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都昌县检察院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

加强思想认识。疫情就是命令,防疫就是责任,充分认清疫情防控的严峻性紧迫性,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担负起检察职责,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积极贡献。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江宁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疫情防控工作的整体部署和落实。

加强学习教育。通过微信、电话、短信等方式,组织动员全院干警学习上级疫情防控有关指示精神和防疫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干警的防疫意识、自我防护能力和思想认识。

加强排查监测。建立干警及家属防疫情况报备制度,要求尽量减少出行,如有不适要第一时间就医。对全体人员春节期间是否外出、是否接触武汉人员进行摸底登记,对本院人员及家属出现的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疑似症状进行发现、收集和报告工作,对发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要坚决按规定进行隔离,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同时防止症状扩散,同时立即向领导小组和相关卫生部门报告。

加强内部管控。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出单位,做好人员进出登记工作,非工作需要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各部门各科室要对各自办公室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营造一个干净卫生安全的环境。做好食堂人员的摸底及体检工作,食堂进货不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野生动物。储备足量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口罩、洗手液、消毒水)等,加强对食堂、饮用水安全的监管。

加强提醒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求检察干警带头响应、遵守、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动员干警主动劝导、督促家庭成员不聚餐、不聚集,不信谣、不传谣,少出门、戴口罩、勤洗手,发现疫情主动报告、主动隔离、主动就诊,坚持传播正能量,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加强值班报备。制定值班表,每日由院领导带班,检察长靠前指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全院所有工作人员手机保证24小时开通随时待命,严禁关机或不应答。对疫情排查情况须一日一报,有特殊紧急情况要随时上报。

加强履职担当。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为社会各界有效开展疫情防控,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有利司法环境。加强与公安、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协作配合,对于危害公共安全和市场秩序的犯罪行为,提前介入,快速办理,从严惩处。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注意发现野生动物保护和生鲜、肉类市场检疫中存在的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积极开展源头防控。

加强督查问责。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对发生疫情信息瞒报、缓报、谎报的,对未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履行职责、推诿扯皮、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对因疫情防控组织不力、措施不当造成疫情扩散等后果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下一步,都昌县检察院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要务,落实落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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